
客戶協議
Client Agreement
客戶協議
在您開設戶口並進行交易前,請仔細閱讀並同意和接受以下條款及條件。
本協議由客戶(甲方)(以下簡稱「客戶」)
與
金豐來有限公司(Gold Fun Corporation Limited)(乙方)(以下簡稱「GF」或「本公司」),註冊辦公地址位於香港九龍紅磡崇安街18號半島廣場15樓1508室。
鑑於:
1. 客戶擬於本公司開立一個或多個帳戶,以根據本協議所載條款及細則,接受本公司提供的相關服務;
2. 本公司同意按客戶要求,並在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的情況下,允許客戶開立並維持一個或多個帳戶,以進行貴金屬買賣交易(以下簡稱「交易」),並根據本協議條款提供相關服務。
現雙方協議如下:
條款與細則
1. 定義與詮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中所用詞語定義如下:
• 「登入認證碼」:指用於登入網上交易系統的登入名稱及密碼。
• 「帳戶」:指客戶於GF持有的一個或多個貴金屬買賣交易帳戶。
• 「關聯公司」:指目前或日後與金豐來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相關聯之任何公司。
• 「協議」:指客戶與GF簽訂的本客戶協議,包括本條款與細則、其所有附表、附錄及附件,以及GF不時發出之所有修訂。
• 「授權代表」:依上下文,指 (a) 客戶以書面指定並經 GF 接受代表客戶就帳戶事宜行事的任何人;或 (b) 經正式授權代表 GF 就本協議事宜行事的任何高級職員、僱員或代理人。
• 「營業日」:指本公司辦公及開市的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香港公眾假期及GF另行指定為非營業日的任何日子。
• 「客戶」:指於《貴金屬買賣交易帳戶開戶表格》中所列明的個人或實體。
2. 服務範圍
客戶特此授權GF作為其貴金屬買賣之經紀券商(Broker)、代理(Agent)或主事人(Market Principal)執行交易。本協議涵蓋所有由客戶於GF開立並持有之帳戶,用以參與貴金屬即期合約及現貨交易。
客戶明確同意並確認,GF或其授權代表或員工,無論是以主事人身份還是代表其他方,均可全權酌情決定與客戶持有之開倉倉位進行對沖交易,毋須事先通知客戶或其授權代表。
3. 風險披露
3.1 貴金屬買賣交易具有獲利的潛力,同時亦涉及虧損風險。於不利市場情況下,損失可能超過客戶之保證金。貴金屬價格受多種全球因素影響,客戶須自行承擔交易風險及結果。
3.2 客戶同意GF可基於市場狀況,將部分或全部訂單交由其認為合適之交易對手或流通量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銀行、金融機構、專業投資者或GF自身)執行。
4. 客戶聲明與保證
客戶確認所提供資料真實、準確且完整,並具備簽署本協議之法律行為能力。客戶同意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並確認已充分理解協議內容及相關風險。
5. 一般條款
5.1 GF保留隨時修改本協議條款之權利,所有修訂將以書面或系統公告形式通知客戶。
5.2 客戶可使用GF提供的網上平台進行貴金屬交易。GF對因系統中斷、市場資料延遲或其他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技術故障而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5.3 登入認證碼的保管與授權責任: 客戶有責任妥善保管其登入認證碼(包括登入名稱及密碼),並防止未經授權之第三方使用。任何透過該登入認證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操作,將被視為已獲客戶授權,並由客戶承擔全部法律及財務責任。GF不對因登入認證碼外洩或未經授權使用所導致之損失或後果負責。
5.4 風險控制與止損權限:當客戶帳戶未平倉虧損接近或超過可用保證金時,GF有權,在毋須事先通知客戶下,進行風險控制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或部分強制平倉。
GF將根據其內部風控標準及市場情況,善意執行相關操作,且客戶接受及同意GF對因此行動所導致之損失或交易機會流失,毋須承擔責任,惟執行時須合理及具商業合理性。
6. 免責聲明
6.1 客戶確認並同意,交易決策最終由客戶負責,GF僅負責執行、結算及管理帳戶之交易,對任何介紹公司、投資顧問或第三方在帳戶內之行為、陳述或建議,概不負責。
6.2 GF提供的任何建議或市場資訊,僅供參考用途,並不構成投資建議、要約或招攬。該等資訊可能不完整或未經核實,亦可能隨時變更,GF對其準確性、完整性或稅務後果概不保證。
7. 通知
GF透過電郵或電子方式發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訊,於傳送時即被視為已送達客戶。
8. 違約事件
8.1 下列情況構成違約事件:
(a) 客戶未能遵守本協議或任何交易合約條款;
(b) 個人客戶出現以下情況:死亡、破產行為或遭提交破產申請、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8.2 若發生違約事件,GF即有權不經通知客戶而行使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品、帳戶合併及抵銷、取消未履行合約、平倉、動用帳戶內資產以抵銷對GF之債務,但前提是 GF 應本著誠信並以商業上合理的方式行使該等權利。
9. 終止協議
9.1 本協議在任一方以書面提前七(7)個營業日通知對方之情況下可予終止,惟不影響條款第8項。
9.2 若客戶發出終止通知,GF有權繼續執行終止前已簽訂之交易。
9.3 本協議終止不影響任何尚未完成的交易或既有之法律權利與義務。
9.4 倘若客戶仍有未平倉倉位或未履行之義務,則不得終止本協議。
10. 其他條款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專屬管轄解決爭議。
11. 資料保護
GF可為符合法規、預防欺詐及營運需要處理、儲存及分享客戶資料,包括與監管機構、關聯公司及服務供應商共享。資料可依法傳送至香港以外地區。
12. 聲明與同意
客戶特此聲明:
(a) 在確認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前已獲告知有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b) 已細閱並完全理解本協議內容,並同意受其條款約束;
(c) 客戶提供之資料真實、完整無誤。
13. 語言
如英文和中文版本的本協議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